吕和发:公示语的语言特点
最后修改于 星期二, 09/07/2010 - 16:27修改人:superxiaoqiang
公示语约定俗成。人们多年的生活、生产、旅游需要促成公示语特定的规范和形式。
公示语以独词、词组、短语、整句、短语篇,以及这些要素的有机组合为主要语言形式。
公示语的时态应用基本限于现在时,给予所处特定环境的公众以即时行为的指示、提示、限制、强制;
表示“静态”意义的提示性、指示性公示语大量应用名词,直接、准确显示特定信息;
表示“动态”意义的限制性、强制性公示语大量使用动词、动名词,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应采取的行动上;
公示语设置于特定环境,针对明确的目标公众,所以祈使句高频度使用;
缩略语,或缩略语与词汇原形混搭多见于涉及公共设施和服务信息的公示语;
关照公众和旅游者的认知与文化水平,强调信息服务效果,严格避免使用生僻词语、古语、俚语、术语;
只要不影响特定的功能、意义的准确传播,大量公示语仅使用实词、关键词;
词汇大小写的处理,字体、字号的编排、变化有助于突出重要、关键信息,服务特定功能;
常与醒目的国际和国家标准图形标识共同使用,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指示、提示、限制、强制、解说性短语篇以简洁、清晰、准确的文字,严谨、简练、规范的句式为公众和旅游者提供更加深入和周全的信息服务。
深圳市翻译协会在公示语翻译与引进方面充分尊重了外籍常住和短期旅游者的文化思维习惯、公示语的语言特点、区域社会发展历史与现状;从建设世界城市长远发展统筹考虑,谋篇布局,关注细节;形成了服务特定局部环境和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的信息系统,构成了特定行业应用功能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完整体系,并搭建了特定专题活动和城市常态生产、生活和城市整体形象与战略发展的体系化公示语信息服务平台。
